組織機構代碼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內依法注冊、依法登記的機關、企、事業單位、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頒發一個在全國范圍內唯一的、始終不變的代碼標識。
真偽鑒別 編輯本段 防偽措施 代碼證是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統一印制的,采用了以下防偽措施:一是采用了專用水印紙;二是印刷了防涂改底紋;三是套印了熒光防偽油墨印制的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行政章。
證書分類 編輯本段 代碼證書1998年以前分機關、事業、企業和社團法人及分支機構共8種證書,1998年統一更換成組織機構代碼證書,證書分為正本、副本和電子副本(IC)卡3款。3款具有同等效力。
代碼是參照采用國際標準ISO6523的國家強制性標準GB11714-1997《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編制規則》編制的。其表示形式是8位本體代碼,1位校驗碼和一個連字符構成,如:00000000-0,并附以條形碼,以便于機器識讀。代碼具有如下特性:唯一性、完整性、統一性、準確性、無含義性和終生不變性。在單位申請房屋產權登記時(如:初始登記、轉移登記、變更登記、他項權利登記、注銷登記),常常要求當事人提交營業執照、組織機構代碼證(日常工作中我們習慣地稱之為法人代碼證)、法人身份證明等要件。
而法人代碼證又是其中必不可少的要件之一。組織機構代碼證又分很多類型,在辦理代碼證書的過程中,目前劃分了企業法人、企業非法人;事業法人、事業非法人;社團法人、社團非法人;機關法人、機關非法人;個體、工會法人、民辦非企業組織和其它類型共12種。